青海湟源:司法體制改革助力實現更高水平的公正與效率
發布時間:2024-10-09 16:08:43 | 來源:中國網 | 作者: | 責任編輯:吳一凡今年以來,青海省西寧市湟源縣人民法院聚焦“公正與效率”工作主題,全面深化司法體制綜合配套改革,努力以能動履職促推法院工作提質增效,做實為大局服務、為人民司法,為西寧在現代化新青海建設上走在前作表率奮力推進湟源高質量發展作出新的更大的貢獻。
堅持黨的絕對領導,把牢正確政治方向
始終堅持和加強黨的領導,認真落實黨組會議“第一議題”制度,突出政治導向,深入學習貫徹黨的二十大、黨的二十屆二中、黨的三中全會精神和習近平法治思想,堅持黨對司法工作的絕對領導,教育引導廣大干警進一步深刻領悟“兩個確立”的決定性意義,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
堅持以人民為中心,堅持統籌發展和安全,堅持穩中求進工作總基調,精準對標省市縣委和上級法院重要改革任務,強化組織領導,明確改革要點,確定責任領導、責任部門和完成時限,以更高標準、更實舉措推進司法體制改革綜合配套重點任務向縱深發展。
堅持依法能動履職,實現案件質效新提升
認真學習貫徹落實上級法院關于“精主業”工作要求,加快推動執法辦案工作良性發展,做實“從政治上看、從法治上辦”,不斷轉變司法理念,跟上、適應進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提出的新要求,深入推進“質效雙優”競賽活動,以上級法院不斷優化完善的指標體系為抓手,精準發力,全面加強案件質量管理、全力推動審判效率提升、促進司法效果優化,盯緊看牢綜合指標、突出改進質量指標、穩步改善效率指標、持續優化效果指標。
截止9月底,共受理各類案件2611件,結案2231件,其中法定審限內結案率、生效裁判被改判率、生效裁判被發回重審率等多項指標全省排名第一,調解率、審限內結案率、平均結案時間等指標全市排名第一,案件質效總體呈“13優1劣3達標”良好態勢,無論在全市法院,還是在全省第三梯隊法院均居首位,進一步強化主責主業意識、培樹爭先創優精神,不斷促進執法辦案質量更好、效率更高、效果更佳有機統一。
全面落實閱核制度,強化審判監督管理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完善案件閱核工作機制全面準確落實司法責任制的指導意見》精神,結合基層法院工作實際,著眼于解決院庭長履行審判監督管理責任不到位和不知如何有效履行審判監督管理職責的問題,推進落實院庭長責任,嚴把案件裁判質量,提高審判管理規范化、精細化,研究制定《湟源縣人民法院院庭長案件閱核辦法(試行)》,明確“閱核”的范圍、主體、時間、流程,以及具體工作要求和承擔的責任,強化配套舉措,實現閱核制有效落地、常態運行。
截止9月底,經閱核審結案件數為549件,進一步壓實院庭長審判管理責任促推全面準確落實司法責任制,更好實現讓審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負責。
強化訴源治理成效,夯實社會治理之基
始終堅持將群眾滿意作為執法辦案的第一標準,主動融入黨委領導下的多元解紛大格局,強化與行政機關、基層自治組織等部門協調對接,最大限度地把矛盾糾紛防范在源頭、化解在基層、消除在萌芽狀態,積極回應新時代群眾多元司法需求。
始終堅持黨委的領導,“抓前端、治未病”、多贏雙贏共贏、案結事了政通人和等司法理念,堅持和發展新時代“楓橋經驗”,制定《湟源縣人民法院人民調解員培訓方案》,聯合轄區鄉鎮派出所、司法所、基層調解組織開展調解工作培訓,截止9月底共開展培訓16場次,做實指導人民調解法定職責。
積極發揮“代表委員調解室”作用,扎實做好訴前調解、訴源治理工作,努力為人民群眾提供更多元、更高效、更便捷的解紛服務。截至9月底,訴前調解成功分流率為44.12%,位居全市法院前列。
創建“無訴”村(社區)示范點。與試點村(社區)黨組織建立建立信息共享、業務協同的訴非銜接機制,自今年1月,民事審判庭與城關鎮萬豐社區、拉拉口法庭與申中鄉前溝村聯合推進無訴社區(村)工作以來,強化日常矛盾糾紛排查梳理,聯動調解委員會及網格員等調解組織力量,為群眾提供“家門口”解紛服務,用“老百姓聽得懂的話、說得明的理”讓當事人知是非、明事理、化怨氣,將大量矛盾糾紛化解在源頭。
拉拉口法庭積極探索“一核兩翼三融合”的訴前調解工作模式,以“黨建品牌”為核心,以延伸“法官工作站”觸角、打造“無訟”村示范點為訴源治理之“兩翼”,加強與各部門、單位之間聯動配合的“融合隊伍”、積極利用信息平臺的“融合網絡”、指導人民調解的“融合多元”凝聚糾紛化解合力,縱深推動矛盾糾紛就地化解、源頭化解。拉拉口法庭收案數比去年同期減少17.42%。截止9月底,全院共委派調解案件1021件(其中特邀調解組織調解74件、特邀調解員調解947件),調解成功769件,司法確認437件。調解平臺“三進”共委派調解案件158件,調解成功138件,有效預防控制糾紛成“訴”,奮力推動共建共治共享的社會治理新格局。
加強審判監督管理,規范執法司法行為
認真落實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進一步完善“四類案件”監督管理工作機制的指導意見》,嚴格按照“四類案件”的識別流程、分案要求、監督模式、平臺建設和考核機制進行審判監督管理。截止9月底,院庭長監管“四類案件”8件,監管率100%。
對立案、分案、審理、結案、歸檔等節點進行全流程動態監管,定期對審判流程節點監管情況進行通報。電子卷宗實行日抽查督促整改、季通報抽查情況,截止目前,共計抽查電子卷宗12次46案。
強化速裁快審,繁簡分流邁出新步伐
堅持“簡案快審、繁案精審”原則,將案件繁簡分流作為重點工作奮力推進。在“案件分流”上求突破,將簡單案件導入速裁和適用簡易程序審理的“快車道”,刑事案件簡易(速裁)程序適用率達54.26%,民商案件適用小額訴訟程序審理79件,速裁案件102件,簡易程序適用率達93.2%;在訴訟后端加強“精審”團隊專業化建設,積極推行類案檢索、強化專業法官會議作用,努力實現“繁案出精品”。在“提速增效”上見實效,強化推進要素式審判方式及要素式裁判文書適用,對12批次42件認罪認罰的危險駕駛案件進行了集中快速審理,并發出要素式刑事判決書42份,均未提起上(抗)訴,切實達到了“公正與效率”并重的法律效果。
抓實司法建議工作,致力消除“未病”
踐行和落實好抓前端、治未病理念,強化司法建議工作正是題中應有之義。今年以來,湟源縣法院針對審判執行工作中發現有關單位和部門等普遍存在的苗頭性、關聯性問題以及存在的工作疏漏、制度缺失和隱患風險,深挖根源、找出癥結,及時向有關部門、單位提出具有針對性、時效性和可行性的高質量司法建議4份,并積極用好閉環管理機制,均收到回復函,形成有“建”有“納”的良性互動,有效促進有關單位完善管理、消除隱患、改進工作,確保“藥到病除”落實落地。
做好法官逐級遴選,優化人員分類管理
司法體制改革以來,湟源縣法院積極推進司法人員分類管理制度改革,科學劃分法院人員類別,明確崗位設置,員額法官、審判輔助人員、司法行政人員各歸其位、各盡其責。2023年底前完成全省第六批員額法官遴選工作基礎上,今年完成第六批6名員額法官等級套改等工作,2名法官助理將遞補至其他區湟源縣法院進行任職。認真落實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完善法官檢察官逐級遴選制度的意見》《青海省法官檢察官逐級遴選辦法》等有關規定,我院2名法官分別遴選到省市法院,推動員額法官跨域統籌使用、動態調整機制有效落實。
強化隊伍管理,有效提升工作效能
重點圍繞質量、效率、效果三個維度,修訂完善績效考核辦法,堅持把考核結果作為干部選拔任用、職級晉升和評先選優的重要依據,進一步抓實抓細全員、全面、全時考核,充分體現獎優罰劣的精神,讓績效考核發揮實效。有效運用“四級三單”監督工作機制,并將監督執紀“第一種形態”的相應措施滲透到日常“四級三單”工作中,倒逼干警增強履職擔當、積極作為的思想自覺,合力提升審判執行質效。 下一步,湟源縣人民法院將進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深入學習貫徹黨的二十屆三中全會精神,堅持黨的絕對領導,加強請示報告,堅持問題導向、系統思維,錨定目標、守正創新,以更大力度、更實舉措推進各項改革任務落地見效,為司法改革提供不竭動力,促進更高層次實現公正與效率,助力更高水平平安湟源法治湟源建設。
青海省湟源縣委宣傳部供稿